学校纪委就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发出通知

发布者:xxbgs发布时间:2018-12-27浏览次数:300

 近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纪委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发出通知。

一是严明廉洁纪律要求。通知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十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一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三是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四是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擅自提高标准、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五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七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八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九是严禁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十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二是加强廉洁纪律教育。通知指出,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要把抓好全体教职医务员工廉洁过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前打招呼、提要求,以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部署,切实盯紧、抓好,抓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率先垂范,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共同营造务实文明节俭清廉的节日氛围。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通知强调,学校纪委、监察处将积极配合学校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