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学校举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研讨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领导管英俊、张潍华、孙宏伟、刘军、田艳玲参加学习研讨。
本次研讨会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为主题,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山东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措施》。党委副书记张潍华,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田艳玲作了交流发言,谈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的制定颁布,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山东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措施》的出台,是在新形势之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工作中不知不扣地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肩负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二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强化政治责任,增强责任担当,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师生共同思想基础,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把理论学习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接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学校发展的成效。四是要进一步做好网络宣传引导,抓好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把握宣传舆论引导时度效,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