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23年寒假期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月18日,共7周,在校生2月19日(星期日)注册,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未完成上学期课程考试的学生,2月12日至2月19日根据教务处发布的考试安排返校参加考试,教师做好相关准备。
3.临床教师和实习学生假期由医院和实习单位统一安排。
4.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二、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谋划好假期期间和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寒假期间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要强化安全意识,做好重点场所和重要环节安全排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校园和谐稳定。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